关于举办“2025 财税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 ”的通知
2025 年,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税收立法进程提速,随着《增 值税法》 的出台 ,现行 18 个税种已有 14 个完成立法,《消费税法(草案) 》、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审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税 务执法区域协同显著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落地;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 与智能化改造持续深化,数电发票应用广泛推进,税务执法精确度稳步提升 ;国 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 机制不断健全;我国积极推动双边及多边税收秩序构建,税收信息交换迈入新阶 段, 国际税收秩序正经历深刻变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新一轮财税体 制改革,推动财税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好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 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分析研讨当前涉税服务新动态、新业务和热点难点问题 ,由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办,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吉林省律师协 会、辽宁省律师协会联合承办的“2025 财税法律服务业务交流会”定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 交流会以“ 高质量发展与涉税服务创新 ” 为主题,聚焦改革前沿与实践挑战,共探涉税服务发展路径。现将会议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吉林省律师协会、辽宁省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黑龙江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吉林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 专业委员会、辽宁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 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宣传与联 络委员会
学术支持单位 :辽宁大学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二、时间地点
时间 :2025 年 8 月 31 日(周 日 ),会期一天
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友谊宫酒店
三、参会人员
税务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干部、法官、检察官、高校学者、研 究生、企业财税人员等涉税人士
四、相关要求
本次交流会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受会议场地限制,所有参会人员需按 时提交报名表 ,经组委会确认并发出正式邀请函后方可参加。
报名方式、报名表、会议流程见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