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科 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商联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在保 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 商环境,按照《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有关要求,现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活动工作 方 案 。
一、目标任务
“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活动以助力发展新质生 产力为目标,以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加强依法合规经营为方 向,以服务涉外企业、科技孵化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 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商联 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增强涉企公 共法律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 法律服务,全面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分工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省司法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和省工商联参加 的工作专班,督促指导“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活动。
专班组长由省司法厅分管厅领导担任,专班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业 务处室负责人组成,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具 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分工
1.省司法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组建工作专班以及由律师、 公证员、仲裁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团队。
2.省科技厅负责提供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总体情 况和拟接受服务的在孵企业名单,并梳理汇总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3.省工信厅负责提供拟接受服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并梳理汇总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4.省工商联负责提供拟接受服务的省级重点企业名单,并梳 理汇总企业法律服务需求。
三、活动步骤
“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活动从2025年2月底开 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 一 )动员部署阶段(2月 — 3月)。省、市(地)分别成 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并完成法律服务团 队组建、服务对象确定、服务需求汇总、法律服务资料编制等工 作。各市(地)工作专班要将有服务需求的本地经济开发区、高 新区、自贸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各类园区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涉外企业等纳入服务范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 — 10月)。各法律服务团按照“挂号问诊”“把脉诊查”“专家会诊”"诊断开方”“跟踪复查”五个工作步 骤。具体为:1. “挂号问诊”。按照活动要求选定体检对象,进入 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或开展面谈,初步找出企业治理结构、风险防 范等方面的“病灶”所在,一对一拿出体检预案。2.“把脉诊查”。 走进企业探究“病症”原因,通过走访、座谈、召开专题研讨会、 法治宣讲会、案件分析会等方式,找准企业存在的问题原因,并 根据企业所处区域、行业的特点,与企业深入沟通交流达成一致。3. “专家会诊”。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现场能解决的 问题现场解答,现场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法律服务团 会诊并出具体检报告。4. “诊断开方”。服务团队根据企业生产经 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 漏洞和薄弱环节,帮助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提出具有针 对性、预见性和警示性法律意见建议。5. “跟踪复查”。服务团跟 进“治疗”成效,采取“一对一”专人定期回访的方式,了解企业落 实整改情况,记入体检档案,按时评估“治疗”成效,发现和预防 新问题产生。
各法律服务团严格落实“联合体检”“前置纠错”“业务咨 询”“考核评价”“定期交流”五项机制要求,帮助企业发现法律问题、 分析问题原因、化解法律风险、进行风险提示。省、市(地)工 作专班定期深入企业调研指导,研判分析形势,解决个性疑难问 题,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并根据企业需求 及时调整服务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底前)。由下至上进行工作总结, 各法律服务团队小结服务企业情况,各市(地)工作专班汇总本 地工作开展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报省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对 不达标的市(地)服务团队加强指导,必要时复查返工相关工作。 省工作专班将通过印发情况通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梳理汇 总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活动规律特点,提炼总结经验做 法,研究提出进一步优化活动方式方法的思路举措。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 活动工作专班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 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各市(地)工作专班要结合本区域内接 受服务企业的特点,选择符合实际的工作模式和服务方式,并针 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及时调整服务措施,改进优化工 作方法,每月向省工作专班报送《2025年各市(地)开展“法治 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法律 服务团成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敬业,主动作为,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法律服务。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科学技术 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商联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沟通联系, 深化业务交流与信息共享,加强协调配合与务实合作,共同搭建 助企法律服务平台,确保工作渠道畅通和信息传递及时有效,为 企业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支持,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法律服务环境。
(三)增强活动实效。各市(地)工作专班要进一步畅通法 律服务活动参与渠道,通过发放宣传单、公布咨询电话以及在官 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专项通道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有需要 的企业获得法律服务和帮助。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坚持无偿、 自愿、保密工作原则,做到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不增加企业负 担,力戒形式主义,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红利”。
(四)宣传营造氛围。 省、市(地)工作专班要充分利用报 刊杂志、广播电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资源,及时宣传 活动经验做法、典型事例、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努力形成上下 协同、相互支持的良好宣传格局,使广大企业了解、支持、并主 动参与“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务促发展”活动,为活动开展营造 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025年各市(地)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 · 公法服 务促发展”活动情况汇总表